近日,北京2024款蔚来ES6车主王女士向中国汽车质量安全反映,其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一周内接连出现两次运行异常,一次在高速路段险些引发安全险情,一次在城市道路直接造成交通事故。车主事后维权过程中,深陷举证难、技术认定难等多重困境。
据王女士介绍,两次异常状况均发生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正常启用的状态下。首次险情出现在北京市京通高速路段,车辆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后,车载导航已规划右转驶入三环的行驶路线,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响应既定导航指令,持续沿左侧车道直行。王女士及时察觉系统异常并人工接管车辆,避免了此次高速行车安全风险。
短短一周内,王女士驾车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城市道路,在官方划定的智能辅助驾驶安全适用场景内,正常开启并使用该功能。因刚经历过一次智驾系统异常,王女士全程同步核验车辆智驾系统运行稳定性。据其回忆,事发时车辆时速约20公里,行驶过程中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发出任何异常预警,也未触发自动制动避险操作,最终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花篮,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针对此次事故,蔚来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为,事发路段属于主路转辅路路段,路面无清晰交通标识线,导致车辆系统无法识别路况,并据此认定事故主要责任归于驾驶员,车企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事故发生后,王女士已依规完成报警、现场勘查、保险理赔等全部流程。

图为事故现场
对于车辆一周内两次出现智能辅助驾驶异常的问题,蔚来方面依据车辆用户协议中“驾驶员为行车第一责任人”的条款,提出以平台积分的方式给予王女士补偿,该方案被王女士拒绝。截至目前,蔚来未针对涉事车辆智驾系统是否存在程序漏洞、运行故障、设计缺陷等问题,出具正式的官方技术检测报告及问题排查结论,全程仅由品牌维修工作人员对接沟通事故及系统异常相关事宜。王女士多次要求蔚来官方针对两次系统异常事件出具权威技术说明,均遭到拒绝。

图为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被拖车拖走
中国汽车质量安全梳理发现,当前国内智能汽车消费市场中,多家新能源车企均存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宣传与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不对等的问题。公开资料显示,多数新能源车企在用户协议、购车须知等制式文本中,均明确标注驾驶员需全程监管、全程担责的责任条款。一旦发生智能辅助驾驶引发的行车异常、交通事故纠纷,车企多以车辆使用场景受限、道路环境不符、驾驶员未及时接管车辆等理由界定事故责任、规避自身责任。
202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首次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填补了现行上位法中自动驾驶领域的规则空白。根据草案条款,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车辆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承担对应责任;企业若主张违法、事故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该草案清晰区分了自动驾驶车辆与辅助驾驶车辆的管理边界,明确仅具备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民用汽车,上路行驶仍沿用非自动驾驶车辆的现有管理规定及责任认定规则。此外,草案要求车企、进口商必须如实告知车辆智能驾驶功能的设计运行条件,严禁作出与产品实际功能、设计参数不符的宣传与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该修订草案目前仅完成初审及公开征求意见,尚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暂不具备正式法律效力。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国内首部针对人工智能纠纷的系统性司法裁判指导文件——《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涉智能汽车纠纷审理提供了明确司法依据。该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应依法规范审理涉辅助驾驶功能汽车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若车辆生产者、销售者对车辆自动化等级、智能性能、功能适用场景等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主张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在当前的市场规则与监管体系下,智能辅助驾驶车辆的核心运行数据、系统后台日志、故障判定依据及技术解读权限,均由车企独家掌控。普通车主既无查询权限、也无正规渠道获取原始数据,难以自主举证证明车辆系统存在技术缺陷,这也是当前国内智能辅助驾驶事故维权的共性难题。
此次蔚来ES6车主一周内两次遭遇智驾系统异常并陷入维权困境,并非行业个例。
针对此次蔚来ES6车辆智驾系统连续异常及车主维权相关问题,中国汽车质量安全致电蔚来汽车400官方客服核实咨询。截至发稿,蔚来官方未作出任何正式回应与公开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