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图源: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通告》称,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5款。不合格产品涉及电动自行车4款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款。
抽查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款,涉及小羚羊、绿佳、立马、嘉陵等品牌,不合格项目为: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短路保护、车速限值及其防篡改、整车质量、淋水涉水性能、充电器与蓄电池。

图源: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抽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项目为:过充切断。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

图源: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务必选择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并查看是否证照齐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整车购买,若需更换电池,应选购与合格证信息匹配的电池。因涉及车辆质量查验、售后服务、消费维权等问题,建议消费者选择线下实体店选购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并索要购车发票等凭据。
另外,消费者应详细查验车辆合格证信息。电动自行车属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前应仔细检查是否具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注意产品合格证信息与实际车辆是否一致,重点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配件是否由生产厂家随车配送,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
为了安全起见,消费者要拒绝购买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切勿非法改装,防患于未“燃”。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拒绝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更不能要求经营者或维修者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切勿改变蓄电池类型、更换高于48V的大容量电池、改造速度控制器、加装车篷遮阳伞等,避免埋下交通事故和消防隐患。
